学位授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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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上半年论文送审与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位办来源:研究生院 阅读次数:日期:2022年01月26日

校内各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现结合《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度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和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通知》,将我校2022上半年相关工作安排补充通知如下:

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盲评送审

2022年上半年起,相关盲评送审工作依据最新发布的《ob官网在线登录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盲评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info/1049/7478.htm开展。博士盲评工作由研究生院组织,硕士盲评工作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开展。

研究生院接收博士盲评材料的时间,自开学后随报随送通过校研究生管理系统按要求提交论文,导师审核通过后,送审材料一般建议每周三由各培养单位经审核汇总后集中报送至学位办邮箱。报送材料要求、表格等可在研院网页学位版块“文件下载”页/xwgz/wjxz.htm获取,同时请培养单位汇总报送“预答辩”结果。特别强调:需预留合理时间段供盲评外审工作周期运转,博士一次性盲审工作周期一般不少于一个半月,增评另计

硕士学位论文由各培养单位根据学校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总体安排并结合单位实际安排时间,硕士一次性盲审工作周期一般不少于一个月,增评另计。

各培养单位请参照“办法”,制订本单位学位论文盲评工作实施细则,并于开学后一周内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备案,电子版请发学位办邮箱,纸质版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如学科对评议指标等有特殊要求的,也需在开学一周内报研究生院备案。学科特殊要求质量标准不得低于学校标准。

如有回避单位或专家名单,由各培养单位审核汇总,随博盲材料一并报送,因该事项涉及平台系统新操作,请培养单位与研究生院工作人员及时做好沟通协调。

二、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

按照《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度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和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通知》执行,各分会材料请于529日前报送研究生院。

三、校优秀学位论文评选

依据最新发布的《ob官网在线登录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info/1049/7489.htm,于2022上半年评选20212022学年度ob官网在线登录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各培养单位请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勿滥的原则,按评选办法要求于529日前报送相关推荐材料。

 

请各培养单位根据补充通知做好本单位学位论文送审和学位授予相关工作方案并尽早通知到导师和学生,及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研究生院

                                                                           202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