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授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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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和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位办来源:研究生院 阅读次数:日期:2022年07月12日

校内各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2022-2023学年度工作的整体安排,现将我校2022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和学位授予等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盲评送审

相关盲评送审工作依据《ob官网在线登录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盲评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info/1049/7478.htm开展。博士盲评工作由研究生院组织,硕士盲评工作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开展。

研究生院接收博士盲评材料的时间,自开学后随报随送:通过校研究生管理系统按要求提交论文,导师审核通过后,送审材料一般建议每周三由各培养单位经审核汇总后集中报送至学位办邮箱。报送材料要求、表格等可在研院网页学位版块“文件下载”页/xwgz/wjxz.htm获取,同时请培养单位汇总报送“预答辩”结果。特别强调:需预留合理时间段供盲评外审工作周期运转,博士一次性盲审工作周期一般不少于一个半月,增评另计

硕士学位论文由各培养单位根据学校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总体安排并结合单位实际安排时间,硕士一次性盲审工作周期一般不少于一个月,增评另计。

如学科对评议指标等有特殊要求的,也需在开学一周内报研究生院备案。学科特殊要求质量标准不得低于学校标准。

二、关于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

2022年下半年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拟定于12月中旬召开,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各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应于128日(周四)前完成学位授予各项工作,各培养单位和分会于128日前将表决票、建议授予名册、决议、论文评阅及检测工作的开展情况等材料报送学位办。

三、注意事项

(一)学位办负责博士学位论文送审。硕士学位论文由各培养单位负责送审,每篇论文要求送三位同行专家评审。其报送材料的时间和方式由培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二)各培养单位报送学位办的论文盲评材料、各培养单位和分会报送表决票、建议授予名册、决议、论文评阅及检测工作的开展情况等材料格式请按学位办统一要求报送。

(三)请各培养单位和各学位分会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做好本单位论文送审和学位授予相关工作方案并及时通知到导师和学生,及早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研究生院

0月十